站内搜索
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规章制度 >> 正文
规范办会程序,提高会议质量
作者: 点击数: 时间:2014/11/03 00:00:00

1、 学校会议一般分为党委会议(包括党委办公会)、校长会议(包括校长办公会)、专题办公会议以及各类工作会议。党委办公会一般两周开一次;校长会议一般每周开一次。党委会议和校长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。专题办公会议和各类工作会议酌情召开。

2、学校党委、校长及各部门召开会议,应本着精简、高效、节约的原则,减少数量,压缩时间,控制规模,严格审批,端正会风,能精简的会议坚决精简,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,可电话通知的事项不再安排会议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。

3、党委会议或校长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性会议,由书记或校长主持,党政办负责办理会务。党政办要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。一般应提前一周上报议题,党政办根据校领导确定的议题,提前两天通知相关部门作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准备会议材料的部门应提前一天将材料送到党政办,由党政办及时送达校领导和相关部门。

4、有关部门需提交校党委会议或校长会议研究的事项,应提前一周向党政办领取并填写《宁德师范学院会议呈报表》(见附件),并附汇报材料,报分管领导审核后,提前交党政办汇总,党政办提请校主要领导审定后予以安排。对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议题,牵头单位报送《会议呈报表》和有关材料之前应与有关部门会商,签署会商意见。会议的议题和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及汇报材料,由党政办至少提前一天印发与会校领导。各位校领导按照议题的内容认真准备发言意见。会上汇报与讨论发言力求简明扼要。

5、专题办公会议由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,由党政办或职能部门办理会务,主要有两类:一是为党委或校长会议做准备,特别是需要事先协调的问题,应在专题办公会协调清楚;二是抓好党委或校长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,细化具体措施,落实具体承办人和办理时限。

6、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,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,党政办负责发布通知并组织,或由党政办协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。如设主席台,一般只安排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就座。各类业务会议由校分管领导审批,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发布通知并组织,报党政办备案。召开各种业务会议,除分管校领导出席外,一般不安排其他校领导参加。各类学术会议由承办单位牵头组织,有关职能部门协助。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,一般以电话形式通知。

7、党政办应认真做好有关会议记录,重大事项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,并根据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,抓好督查落实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,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党政办和有关领导反馈。

上一条:规范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 下一条:宁德师范学院印章管理办法

关闭

Copyright ©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 |  版权所有 :宁德师范学院
信息产业部ICP备案:闽ICP备10024257号   |  制作维护:宁德师范学院网络中心